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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服务


我国对职业卫生工作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是体现企业履行其企业公民责任的重要方面,企业产品质量的优胜仅仅是企业成功的一部分,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人权意义也影响到企业的形象与市场竞争的成功及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任何一家致力于做大做强的企业都不会放松企业自身有关职业卫生安全检测方面的工作力度。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TCC · 顶柱检测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拥有样品采集、前处理和分析仪器,可依据国家标准,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专业检测与评价,为您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标准依据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 160-2004(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T 189-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Z/T 192-2007



以上依据和标准只是参考举例,具体检测标准请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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